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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
声明是单方法律行为,声明书是当事人的书面表现形式。公证机关根据声明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声明行为的真实性的活动。意义在于通过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,防止作假,消除接受声明书的公民、法人或相关单位的疑虑。

 

1.为未成年人出售房产的保证书公证

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,当房产证上有未成年人(不满18周岁)的名字,该房欲出售时,对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发表声明进行的公证。

办理保证书公证时保证人(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)应携带以下证件,亲自申请公证。

办理保证书公证需提供:

(1)    未成年人亲生父母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或离婚证,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亡的,需出具该死者的死亡证明(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);

(2)   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;

(3)    含有未成年人名字的房产证、土地证;

(4)    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 

办理保证书公证注意事项:

    必须是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来申办此公证,如父母离婚或一方或双方各自已另组成家庭,也需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到场申办此公证。

 

公证费用:保证书公证费用:200元/件;副本费:20元/份;保证书由当事人自己提供(公证处可提供参考格式),如需公证员帮打印需收代书费50元/件;

 

2.   护照译名声明书公证

持有外国护照的当事人在国内买房时需使用中文名,当事人通过发表声明的方式,声明自己在国内使用的中文名。

 

办理护照译名声明书公证需提供:

当事人的护照,如果以前声明时所提供的护照已过期,凭新护照重新发表声明时需提供以前的老护照(可提供复印件);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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